2015年,我市财政收入实现“开门红”,1月份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共131.23亿元,其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7亿元,同比增长9.24%,完成全年预算8.65%,快于时间进度0.32个百分点。1月份财政收入实现“开门红”,为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地方财政收入概况
(一)分部门征收情况
1.市国税局征收收入13.5亿元,增长6.25%;
2.市地税局征收收入23.29亿元,增长6.02%;
3.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7.91亿元,增长26.62%。
(二)分项目征收情况
1.1月份税收收入共36.79亿元,增长6.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82.3%,收入质量保持较高水平。13个税收项目中,10个项目实现了增长,3个项目出现减收,增收的项目主要是:
(1)营业税增收0.79亿元,增长16.8%;
(2)企业所得税增收1.11亿元,增长39.82%;
(3)增值税增收0.55亿元,增长7.07%;
(4)印花税增收0.32亿元,增长29.52%;
(5)土地增值税增收0.21亿元,增长20.1%。
2.1月份非税收入7.91亿元,增长26.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17.7%。非税收入中,增收较多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月份收入3.29亿元,增收1.51亿元;减收较多的是罚没收入,1月份收入0.43亿元,减收0.34亿元,减少44.13%。
二、来源于东莞财政收入概况
从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情况看(省财政厅统计口径),1月份中央、省、市三级收入共131.23亿元,同比减收7.88亿元,下降5.66%,中央、省、市三级收入情况如下:
(一)中央级收入60.45亿元,增收14.52亿元,增长31.6%,若剔除出口退税25.33亿元,实际征收收入同比增长16.38%;
(二)省级收入26.99亿元,增收9.06亿元,增长50.54%;
(三)地方收入43.79亿元,减收31.45亿元,其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7亿元,同比增收3.78亿元,增长9.24%。市级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今年1月基本没有土地出让收入入库,同比减收35.23亿元,剔除该因素后市级收入实际增长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