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我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2016年1-8月,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共992.54亿元,同比增长34.22%,其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68亿元,自然口径增长9.33%,可比口径增长12.14%。
一、地方财政收入概况
(一)分部门征收情况
1.市国税局征收收入110.04亿元,自然增长10.68%,可比增长0.87%,其中今年5月新纳入营改增的四大行业增值税收入6.12亿元,可比下降46.04%,如果剔除四大行业增值税收入,1-8月国税收入103.92亿元,可比增长10.78%;
2.市地税局征收收入177.34亿元,自然增长14.21%,可比增长29.28%;
3.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73.3亿元,自然下降2.52%,可比下降2.75%。
(二)分项目征收情况
1. 1-8月税收收入共287.38亿元,自然增长12.83%,可比增长1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79.68%。13个税收项目中,10个项目实现了增长,3个项目出现减收,增收的项目主要是:
(1)契税增收10.65亿元,增长53.18%;
(2)土地增值税增收9.29亿元,增长94.24%;
(3)企业所得税增收5.21亿元,增长17.49%;
(4)个人所得税增收4.94亿元,增长51.61%。
2.1-8月非税收入73.3亿元,自然下降2.52%,可比下降2.7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20.32%。非税收入中,增收较多的是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1-8月收入5.6亿元,可比增收5.42亿元,主要是今年加快了住房公积金2015年度决算工作,住房基金收入从往年的第四季提前到第二季入库;减收较多的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月收入10.57亿元,减收7.52亿元,主要是从2015年我市按照审计的要求,集中清缴了往年存量的国资收益,从而拉高了收入基数,而今年不存在此大额一次性收入因素。
二、来源于东莞财政收入概况
从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情况看(省财政厅统计口径),1-8月中央、省、市三级收入共992.54亿元,同比增收253.05亿元,增长34.22%,中央、省、市三级收入情况如下:
(一)中央级收入290.46亿元,自然增长40.97%,可比增长50.4%,主要是受人民币对美元贬值、进口原材料价格上涨、进口货物量增加的影响,1-8月来源于我市进出口税收实现227.24亿元,同比增收72.4亿元,增长46.76%。
(二) 省级收入176.29亿元,自然增长32.28%,可比增长14%;
(三) 地方收入525.79亿元,自然增长31.39%,可比增长34.23%,其中: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6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5.1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146.13亿元,同比增收96.55亿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土地出让收入基数较低且今年我市土地交易市场活跃,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同期增收较为明显;其他基金收入18.99亿元,自然下降8.26%,可比下降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