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出台四项措施扶持欠发达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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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5-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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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债务管理新政后部分镇街财政运转困难的问题,东莞市及时出台措施对欠发达镇街进行扶持。一是对存在财政运转困难的三、四档镇街,提前拨付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款项以及部分税收分成。二是从2015年起暂定3年,暂缓从税收分成和土地收入中扣还镇村扶贫借款本金,免收扶贫借款利息,暂缓从税收分成和土地收入中扣还四档镇街的专项借款本金,有效缓解镇街财政支出压力。三是在分配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时,优先将期限较长的一般债券分配给欠发达镇街。2015年上半年省下达的两批一般债券中,分配给欠发达镇的占53%。四是加大生活扶贫、生产扶贫和生态扶贫力度。研究制定了新一轮市内帮扶措施,增加对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和生态补偿资金的倾斜补助。优质项目补助资金从2250元/人提高到3000元/人,市内帮扶投入资金总额达到约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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