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财政局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传达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慧怡主持会议。
会议从《意见》印发的有关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会议认为,《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一是明确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新的政治定位,以及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新的职能定位;二是明确了在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下,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三是明确了财会监督“纵横贯通”机制,即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机制、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机制以及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四是明确了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重点,即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以及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全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扎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把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作为年度重大任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心拟制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两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