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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扎实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工作
来源:本网 发表时间: 2021-10-20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

一、提前谋划部署。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工作的通知后,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立即开展沟通协调,组织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与市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协商划转工作细节,形成划转工作方案。同时,为保障划转工作衔接顺畅,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组建了划转工作联络群,实现充分沟通、充分讨论、充分协商,不断修改完善工作方案。

二、丰富缴费渠道。目前我市城镇垃圾处理费由供水单位随水费代征。考虑到我市35个镇街园区共有50余家供水单位,情况较为复杂,为确保划转后供水单位代征的城镇垃圾处理费顺利缴给税务部门,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商定了三种缴费渠道。一是财政部门在非税协同平台开缴款通知书后,再由供水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缴费;二是财政部门通过非税协同平台申报非税收入及前往税务大厅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再到代理银行缴费;三是缴款单位、税务部门、代理银行签署三方协议,由税务部门通过指定扣款账户直接扣款。

三、做好业务交接。市财政局与市税务局联合做好划转项目的业务交接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一是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划转基本要素交接,配置好税务系统缴费功能;二是对镇街财政分局和供水单位的税务登记情况进行摸底,确保划转后代征单位顺利申报缴费;三是做好同期征收数据交接;四是为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和供水单位开设非税协同平台账号;五是梳理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和供水单位的缴费操作指引,提升缴费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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