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东莞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医疗卫生经费保障,大力支持我市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诊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一是支持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实施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为推进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强化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代表政府履行管理医院的职责,坚持正确的办医方向,节约医疗成本,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东莞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度,对公立医院负责人年薪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是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打造城市医疗服务名片。从 2020年起,市财政分三年安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建设省高水平医院经费共6亿元,主要用于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实验室建设等。其中2020年已落实资金2.1亿元,2021年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预算2亿元,进一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强基础、补短板,力争实现东莞建成大湾区、珠三角高水平医院的目标。
三是支持区域中心协同建设,加强医院合作共建。为进一步完善区域中心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医疗资源均衡发展,从2020年起,市财政分三年安排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开办费 7410万元和市水乡中心医院开办费8600万元、安排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心血管大楼建设项目2.17亿元。此外,推进市人民医院、东部中心医院、东南部中心医院与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合作共建,从2021年至2025年,市财政每年投入1.2亿元用于学科建设、人才引进、临床科研以及配套软硬件升级等,五年内预计共投入6亿元。
编辑:市财政局办公室
供稿:市财政局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