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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财政分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东莞市财政局 发表时间: 2019-12-30 字号: [ ]

石龙镇财政分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指导,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以政府采购法律规范为遵循。严格遵守上级有关政府采购的文件要求,明确政府采购方式、程序和组织管理,不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政府采购项目,不违法规避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人须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依法实施采购,切实保障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压缩腐败空间。

二是以“放管服”改革为主导。立足部门简政放权,抓大放小,扩大采购人自主权,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把审计、纪检监督的要求和整改措施融入到日常采购管理工作中,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提升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增强政府采购监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是以机制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确定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对每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签字确认,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文件备案、信息统计编报、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法律法规所规定利害关系的,要求其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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